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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开发区招商局(商务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赣州开发区门户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赣州开发区招商局(商务局)是赣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副县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招商引资及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招商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体貌端庄、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作能力、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招商引资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年龄22-24周岁,男女不限;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专业不限,熟悉项目、资本运作,对招商引资工作有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13日;报名地点:赣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3107办公室;联系人:邹向华;联系电话:0797-8378070, 13767717566。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者,请带上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和自荐材料一式三份(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接受赣州开发区招商局的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接通知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区人事、纪检、用人单位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聘用

    1、体检。考察入围者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进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聘用。从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期一年,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受聘期间与赣州开发区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同工同酬、同权、同责、同义务。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由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结合聘用人员的受聘岗位、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任职年限等按《江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定,用人单位按核准的聘用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赣州开发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赣州开发区招商局
                2011年12月22日


赣州开发区招商局(商务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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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开发区门户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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