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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从玖:证监会五大措施抑制“新股热”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7日在第十六届(2012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研究存量发行、增加网下认购比例等五大措施,抑制“新股热”。

    他说,一、存在于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的新股高定价或“新股热”是不正常现象,损害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多管齐下,推动解决。证监会要进一步推动制度完善和制度的准确施用,普及新股风险和定价知识,促进参与各方履职尽责,共同着力降温“新股热”。

    二、抑制“新股热”的着力点主要是新股的价格形成机制,这包括新股在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要研究运用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虑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以抑制过度投机新股。在股票定价、承销等方面,进一步简化程序和管制,增强承销责任约束。

    三、研究增加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由于新股风险的加剧,应研究修改有关办法,考虑取消新股网下认购的比例上限限制,通过加大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的认购比例,以增加机构在定价时的责任和价格敏感性。这是国际上的惯例,可以加强议价和抑制过高价格的力量。

    四、市场参与各方要充分认识新股的高风险性。与已上市公司相比,新股透明度较低,风险更大。有关方面要郑重提示新股购买者,认购新股要考虑有没有与风险相对应的价格折扣。成熟市场一般的惯例是,在可比企业股价的基础上,要求折扣,而不是相反,去支付更高价格。这个行为可以直接约束新股在一二级市场的高定价。这方面询价机构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五、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发行监管要更加专注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抑制包装和粉饰业绩。要与时俱进,研究取消现行制度中涉及公司价值实质性判断的内容,比如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等,避免造成误导。要进一步完善规则,推动发行人和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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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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