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据媒体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5日表示,质检部门将选择一两个高风险食品行业,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准入条件,坚决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民以食为天”,多么神圣的比喻啊,但目前我们至少没有那样的神圣感。回望2011年,瘦肉精、地沟油、回锅油、染色馒头……一起起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令我们的神经一次又一次绷紧。
新年伊始,质检部门提出要提高食品行业准入门槛,严格准入条件,坚决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态度很坚决。
食品不安全,当然和监管不严、处罚不力密不可分,这也是民众抱怨最多的问题之一。所以,我建议,对于那些严重违法的食品企业,应实行“一次死亡法”,即严格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一次性驱逐出市场。
事实上,“一次死亡法”这样的监管手段,早已在一些行业实行。早几年,很多地方就开始对严重违法网吧实行“一次死亡法”——— 针对网吧一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例如故意破坏公安安全管理软件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淫秽色情或其他有害信息,设定高压线,实行“一次死亡法”,一旦触犯,即收回安全审核意见书,并要求文体部门予以取缔。
食品安全管理相对于网吧的管理,更具有民生性、重要性。而对于那些违法甚至是严重违法的食品企业,我们最常见的是产品召回、行政罚款、停产整顿——— 这样的处罚,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根本没有多少威慑力和惩戒力。就是一些知名食品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还是陷入“知错就改,改了再犯”的恶性循环。说到底,恰恰是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了,不足以让他们长记性,稍不留神就会第二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再反观那些软弱的监管手段,由于留有太多的回旋余地,养鱼执法、收取“保护费”的违法渎职行为也趁机潜行于此——— 即使查明了违法行径,一些职能部门却也不断其后路,而是以观后效,而违法企业搭准了某些执法部门的脉,大家心照不宣,该干啥还是干啥,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面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心太软”无疑是核心的症结之一。要想把好食品安全关,行政罚款等处罚手段早就失去了震慑力,对于某些无视法律、无视民众健康的不良企业,必须给予“毁灭性”的打击,“一次死亡法”,一次性驱逐出市场!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明文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只有树立起“食品行业不好做”的监管理念,健全强化市场退出机制,才能彻底打破“知错就改,改了再犯”的恶性循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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