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郑世凤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今年5月1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征求意见稿。这份被称为“借壳新规”的文件最终在今年4月27日召开的证监会第294次主席办公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正式公布,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但曾被寄予厚望的并购新规,却在慢褪去其功效。而纠缠A股市场20年的退市沉疴,仍需继续寻找新药方。
21家仅1家被否
并购新规正式实施已四个多月。
12月26日,证监会公布了并购重组委第38次会议审核结果,晶源电子的并购方案以及*ST二纺的借壳重组方案同时获得了“有条件通过”。
而自并购新规施行以来,并购重组委审议的并购重组方案已达21家,其中有20家获得了“有条件通过”,仅深天马A一家被否。
“完全在意料之中。”上海某券商投行部高层表示。早在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初,其所在的中介机构就针对并购新规做过历史统计。结果显示,对应并购新规,证监会2009年审议的全部19家借壳重组方案中,不能满足最新监管规定的方案只有三家,占比仅为15.79%。
据前述人士分析,并购新规核心内容为借壳方“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在3年以上”,以及“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
“我们看到的绝大部分方案几乎都能满足条件,统计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一开始就觉得并购新规实际作用有限。”上述投行高层坦言。
据上海一家中型券商的并购部负责人介绍,监管层早已认识到借壳重组是A股退市制度失灵的“罪魁祸首”。据该人士透露,早在去年10月第三届并购重组委成立大会上,前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曾表示将制定和发布借壳上市的资质标准与监管规则,在产权清晰、治理规范和持续经营记录等方面执行IPO趋同标准,要求拟借壳资产或业务持续两年盈利。
作为上述发言的结果,并购新规在次年5月发布。证监会表示,并购新规将“有利于遏制市场绩差股投机炒作和内幕交易等问题,有利于统筹平衡借壳上市与IPO的监管效率,有利于市场化退市机制改革推进和出台”。
然而,实施4月的效果并未让预言兑现。“改革方向没错,只能说是药力不足”前述券商并购人士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