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
本报南昌讯 首席记者左阳天报道:记者28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的实施意见》。根据发展目标,我省将强力推进余热、余压、废气等能源发电,明年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将达90家,总装机容量达到约150万千瓦。
2015年所有用电量有10%来自综合能源
据了解,为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的目标,我省从明年开始将强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到2012年,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达到90家,总装机容量达到约150万千瓦;到2015年,工业生产废弃物可利用量的80%、沼气可利用量的40%、农林废弃物可利用量的70%、城镇生活垃圾可利用量的40%、煤矿瓦斯科利用量的80%以上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达到160家。全省资源综合利用总装机容量达到约260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达到130亿千瓦以上,约占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的10%左右。
启动一揽子企业余热发电项目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积极推广余热、余压和废气能源资源回收发电技术,到2012年年底全省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用能企业的余热、余压和可燃废气全部建成发电项目;到2015年,全省其他行业具备利用条件的余热、余压和可燃废气全面建设发电项目,全省通过利用余热、余压和废气发电的年发电量达到40亿千瓦以上。
鼓励钢铁、有色金属和焦化等冶金企业实施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积极各类蒸汽回收利用发电,重点推动萍乡焦化、景德镇焦化等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支持水泥、玻璃、陶瓷等建材企业在生产线上全面建设中低温余热、余压发电装置。重点推动南方水泥、万年青水泥、新世纪水泥等企业的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推动化工、造纸等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利用各类余热、余压进行发电,重点推动江锂科技等企业的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加大对钢铁高炉、焦炉、转炉可燃气及化工等行业废气的收集,鼓励被天然气置换的高炉、焦炉等煤气转化为发电利用,推广可燃废气然手发电技术,避免二次污染。重点推动方大特钢等企业废气发电项目。
积极推进沼气、垃圾、煤矿瓦斯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鼓励开展生物质直燃发电、沼气(垃圾填埋)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瓦斯发电、污泥发电等技术的试点应用。
根据垃圾处理场建设情况,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重点推进南昌、赣州、九江、抚州等设区市新建、扩建垃圾发电项目,在进贤、都昌等地新建垃圾焚烧式发电厂。
将建一批热电联供试点项目
江西省发改委透露,我省将发挥热点联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优势,鼓励重点楼宇和社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项目,对蒸汽消耗量200吨/小时以上的工业园区推广集中热点联供技术。到2012年底,建成一批热电联供试点项目。到2015年热电联供总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
同时在我省北部地区和热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热电联供试点,重点推进南昌、上饶等中心城市的热电联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