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开发区门户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
为促进开发区广播事业发展,经研究,赣州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编辑、记者、播音员共4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广播事业;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
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文字功底扎实。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12月31日。报名地点:江西省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综合与宣传处(赣州开发区行政中心4106室)。咨询电话:0797—8372903 15216178074(刘先生)
2、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聘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考职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递交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的文章3篇,或其它能证明本人文字写作水平的相关资料,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聘证明及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报聘人员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赣州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和考察
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会同监察局组成考察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主要考察报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经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拟聘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聘用对象。
五、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区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并在赣州开发区党务公开网、政务网和报名点公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赣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赣开办发〔2009〕40号)管理,人事关系及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各类保险。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一经聘用,即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类岗位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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