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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紫金矿业溃坝案开庭 5名家属索赔318万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关家玉 通讯员林劲标 陈严、汤洪波、李迪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林劲标 陈严、汤洪波、李迪

昨日上午9时,信宜市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信宜紫金矿业溃坝事件引发的民事赔偿系列案中首批5宗损害纠纷案恢复审理。

依据7月11日第一次庭审时有关被告申请,法院在昨天庭审中新追加4名被告,被告数增至11名。同时,法院也依法对其他2494件案件分别追加被告,部分案件的被告达28名。

经法庭主持,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信宜紫金矿业同意按照原告诉讼请求全额赔偿3183061.97元。

今年7月11日法院对首批5宗损害纠纷案进行首次开庭审理。开庭时,被告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又提出追加被告申请。后经审查,法院依法再次追加4个被告。

调查结论:

信宜紫金矿业擅自加高排水井基座

今年9月至11月,法院重新向各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并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要求原、被告方就案件的通用证据提出书面质证意见,昨天对该案进行集中审理。

昨天的庭审上,除北京国安科技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外,其余10名被告方委托了17名律师到庭,法院还通知了相关的鉴定人及证人出庭。

庭审中,原告方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结论显示的事故原因为信宜紫金矿业擅自将1号排水井的基座加高了2.597米,导致排水能力大大下降,在汛期来临前没有打开排水井。

经现场调查,下游的排洪挡板基本没有打开,严重减低了排洪能力,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导致了原告方亲人在事故中死亡。

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调查组的组成合法,调查结论客观,具有法律效力。被告方分别作为该涉案尾矿库的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应当对事故发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紫金矿业集团对信宜紫金矿业存在出资不实和抽逃资金的情况,紫金矿业集团不能证明信宜紫金公司的财产独立于紫金集团的财产,要求法庭适用公司法上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判令紫金矿业集团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道歉:

愿与原告协商调解

信宜紫金矿业的总经理陈小宁到庭答辩。陈小宁在庭审上对溃坝事件发生表示歉意,他希望能以协商的方式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紫金矿业集团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紫金矿业集团公司愿意支持信宜紫金矿业与原告达成调解。

经法庭主持,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信宜紫金矿业同意按照原告诉讼请求金额共3183061.97元全额赔偿给原告。双方约定于12月30日下午3时前,由被告信宜紫金矿业付清上述赔偿金给原告后,双方再签收调解协议书。

截至发稿时,包括昨天开庭的5件案件,信宜法院已受理因紫金溃坝索赔案件2499件,诉讼标的金额共4.08亿多元。

据悉,信宜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民事索赔案件还有2494件。

事件回顾

溃坝致重大人员伤亡

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房屋全倒户523户、受损户815户。

特别是以钱排镇双合村、达垌村等下游村庄损失惨重,共有22人在灾难中丧生。

昨日开庭

5名死者家属索赔3183061.97元

此次开庭审理的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有5件,涉及溃坝事件中22名遇难者中的5名,生前均为钱排镇达垌村人。

5名死者家属共21名原告向被告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信宜市宝源矿业等被告索赔,要求法院判决上述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合计标的达3183061.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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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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