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记者谢欢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本站讯(记者谢欢) 今年10月中下旬,省政府金融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我市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未亮证亮照经营、未设立警示牌、公司牌匾使用不规范,以及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仍挂担保公司招牌经营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运作,我市决定于12月起开展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牌证照章”四相符检查。其中,“牌证照章”四相符即包括招牌、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公章的名称相符。
此番检查要求全市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将公司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不得遮掩;在醒目位置要设立警示牌,注明“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高利贷活动,不得发放贷款、委托贷款、受托投资、非法集资等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公司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公章名称相一致,不得再含有“投资”字样。此外,还要严厉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
此次“牌证照章”四相符检查从12月份开始,要求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检查内容开展一个月的自查工作,并于月底前完成整改。明年1月,各县(市、区)将由民营企业局牵头,会同当地金融办、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次月,由市金融办、市民营企业局和市工商局组成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对还未整改到位的机构将予以通报并进行处罚。对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仍挂担保公司招牌经营的,一旦发现也将坚决取缔。(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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