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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具借条 短信为据还钱
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宋英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近日,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根据银行转账回单和手机短信,与当事人一起分析案情,并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得原、被告皆信服,被告黄某当即归还原告董某全部借款2.7万元。

原告董某系被告黄某前妻的叔叔。2010年春,黄某向董某借款2.7万元用于买车,但未出具任何书面凭证。2011年8月,黄某与妻子离婚。黄某怀疑是董某搬弄是非,导致妻子与自己离婚,便对借款予以否认。无奈之下,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供了有关银行转账回单和手机短信等证据。

庭审中,承办法官从原、被告陈述的内容、语气中发现有调解结案的可能,根据银行转账回单和手机短信,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归还了原告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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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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