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4日
四次投保 高残获赔35万
赵某,1996年12月5日投保99鸿福终身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0元。1997年7月29日投保88鸿利终身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200000元,2000年3月10日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及康宁定期保险各一份,保险金额均为10000元。
2008年5月30日赵某因患“颈髓病变、颈髓萎缩”导致日常生活无法自理。中国人寿按条款给付被保险人赵某240000元高残保险金。2009年2月10日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其受益人向洛阳分公司申请身故保险金。2009年2月20日,洛阳分公司按照约定,给付其受益人身故保险金16000元。该公司以快速、及时的服务赢得了客户家属的满意。
军民鱼水情 赔款送真情
被保险人王某于2003年7月为自己投保了中国人寿的康宁定期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0元。
2004年年底,王某当兵入伍,在武警山东省菏泽支队服役,在服役期间因患脑室恶性肿瘤先后住院四次进行治疗,巨额的治疗费已使这个家庭不堪重负。在核实了被保险人的病情后,驻马店公司迅速做出给付决定。当老人手捧儿子的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感动得留下了热泪,并一再表示要到保险公司送锦旗当面表示谢意。
33岁企业家青睐国寿5次投保 英年早逝获赔款74.3万
王某,33岁,淇县某门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从2003年起,他曾经先后投保鸿寿年金、金色夕阳、鸿鑫两全、金彩明天、英才少儿等险种,累计交费16万余元,累计风险保额74.3万元。
2008年6月26日,王某因车祸身故。6月27日一早,鹤壁公司理赔部就接到报案,在与相关高速交警部门联系证实后,中国人寿鹤壁分公司决定开通预付赔款绿色通道,预付累计风险保额的50%。并于第二天将35万元赔款送至王某家属手中,并进行吊唁、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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