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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出首例罚单 解聘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证监会1日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吴建敏涉嫌违规持有所审核上市公司股票,决定对其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职务予以解聘。这是证监会对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并购重组委员开出的首例罚单。

    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举报,证监会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证监会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涉嫌违规持有所审核上市公司股票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吴建敏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ST圣方”股票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提出回避申请,于2010年3月3日参与审核了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方案。

    公告称,吴建敏涉嫌违规持有所审核上市公司股票,经查属实,吴建敏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十三条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持有所审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规定。

    根据《工作规程》第三十三条“并购重组委委员存在违反本规程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或者存在对所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应当回避而未提出回避等其他违反并购重组委工作纪律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并购重组委委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吴建敏并购重组委委员职务予以解聘。

    相关负责人透露,证监会正在全面修订《工作规程》,对委员买卖上市公司证券的行为做更为严格的规定和管理。新修订的《工作规程》规定,委员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买卖上市公司证券;委员在接受证监会聘任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将证券账户及持有上市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清理卖出。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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