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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规避首套房限贷政策离婚买房成功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楼市调控政策出台,限购限贷的门槛框住了投资者,但有一部分刚需虽不限购,但由于此前有贷款记录,也被限贷了。不知从谁开始,又或是谁出了个“馊主意”——离婚,以此来逃避限购限贷的政策。房子、贷款归了一方,另一方又有了资格,却在无意间挑战了道德伦理的底线。孰是孰非,谁又说得清呢?近期,记者就采访到这样一个为房子而离婚的故事——

    为了买房:

    狠下心来离了婚


    小张夫妇从老家来杭州已经4年了,两个孩子陆续出生,让租房的他们感到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迫在眉睫。

    夫妻俩迅速锁定了萧山成熟区块的二手楼盘。因为首付不多,他们希望面积尽量要大,远点也没关系。最终,他们选择了一套90平方米左右,总价在120万的三居室。但在银行贷款时,问题来了。

    当年小张夫妇结婚,老家的那套房子是以王女士的名义贷的款。虽然后来卖了,但他们夫妻在银行有了一次贷款记录,这次再要买房,就得按二套算。“如果真的按二套算,我们的钱连首付都不够,不要说那高额的利率了。”

    两夫妻听朋友说,离婚可以解决贷款问题。王女士回到家跟丈夫合计了一下,两人一旦离婚,贷款记录就属于王女士一人,丈夫小张购房可以算作首套。两人咬咬牙,一狠心,第二天就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一周内恢复“单身”的小张与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

    贷款申请:

    一波三折,不容易


    符合了“刚需购房、首套贷款”的资格后,他们拿着申请表到银行借贷,可问题又来了。

    第一站,外资银行。小张是一家的经济支柱,在单位是中层的级别,收入在6000元/月上下。不过,外资银行嫌他的“单位不好,收入不高”,驳回了贷款申请。

    第二站,中国银行。银行的一条规定卡死了小张的贷款,为了避免某些投机分子用假离婚谋取首套贷款资格,银行规定:新近离婚夫妇,半年内不能申请首套贷款。

    第三站,工商银行。一波三折之后,守得云开见月明,小张总算获得了贷款资格。

    “本来7个工作日就能完成的事,硬是给拖了3个月。”经手中介告诉记者,就在11月初,所有房款终于全部到位。前两天,小张夫妇带着孩子们正式入住新房。一切总算是圆满了。只是这一过程,有点狗血。

    业内说法:

    钻空子也有风险


    记者从银行了解到,一般只要符合名下无房无贷就能贷到“首套”,当然,各大银行对待离婚人士的政策还是略有不同的。省市公积金对于离婚人士没有特殊要求,一般只要符合相应的无提取记录就好。

    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经理周包军表示,像小张夫妇的情况属于特殊,虽然对其“离婚”为买房的行为可以理解,但不赞同。

    “选择假离婚办房贷,除了有一定道德风险外,离婚后购买的房产仅属于一方的单独资产,有些事要考虑清楚。”周包军说。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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