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9日
为增强全区乳制品经营户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23日,章贡区536户乳制品经营户与章贡区工商局签订了《乳制品经营户质量承诺书》。
《乳制品经营户质量承诺书》明确了乳制品经营户的责任、义务,严格规定乳制品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承诺不购进、不仓储、不藏匿、不经销问题乳制品,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乳制品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送货上门行为,向购货方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确保乳制品来源去向的可追溯性,履行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建立健全销货台账,发现不合格乳制品和问题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立即停止经营、召回并下架退市,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和建议,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柏晓婷 谭华生 记者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