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近日,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保险法>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保监会指出,自10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销售的产品应符合新《保险法》有关规定。新《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方面增加、修改了较多内容,对人身保险产品的开发、管理以及相关业务流程将产生较大影响。
《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条款表述,推进条款通俗化、保单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产品开发管理机制,完善核保、理赔等业务流程。各人身保险公司要认真做好产品变更、报备及产品上线等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产品变更及重新报备的材料、程序等有关要求,并要求各公司总精算师、法律责任人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