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22日电 从环境保护部门获悉,新干县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各项指标的考核验收,被环保部正式授予“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荣誉称号。
新干县自2002年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以来,全县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1.5亿元,建成了各类生态工程(包括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省市级生态村、市县级生态文明村),兴办生态示范点30多个,分布在全县15个乡镇(场),涉及工业、农业、林业、环保、文化、旅游、城乡宜居等十大领域,实施了包括“一人一树”工程等20多个生态环境保护绿化项目,生态公益林达到153.1 万亩,森林覆盖率60.1%,矿山土地复垦率达54.3%,退化土地治理率达75.5%,城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城镇噪声达到区域功能标准,城镇固体废物处理率达96%,旅游环境达标率92%。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6项指标全部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二类地区标准。
据悉,除了新干县,我省还有包括芦溪县、南昌县、崇义县、大余县、婺源县、吉安县等6县市被授予了这个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