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县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为切实加强我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中选调43人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专业、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选调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数为43人,其中:
(一)临床医学专业9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人、县妇保院1人、县皮防所1人、县农医中心1人。
(二)中医专业,县妇保院1人。
(三)妇幼卫生(或临床医学专业现从事妇产科工作)专业,县妇保院2人。
(四)麻醉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现从事麻醉工作),县妇保院1人。
(五)护理(助产)专业20人,其中县人民医院15人、县妇保院4人、县皮防所1人。
(六)医学检验专业4人,其中县人民医院1人、县妇保院2人、县皮防所1人。
(七)医学影像专业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人、县妇保院1人。
(八)药学(中药学)专业,县妇保院2人。
(九)会计专业2人,其中县农医中心1人、县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1人。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必须是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人员,订单生、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的执业医师,在协议期(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内不准报考。报考卫技岗位的人员必须有三周年以上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历(截止2011年10月 1日)。
4、2010年度考核合格。
(二)专业条件
1、临床医学和中医专业,取得执业医师(中医专业为中医执业医师)资格,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取得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妇幼卫生(或临床医学专业现从事妇产科工作)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的女性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3、麻醉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现从事麻醉工作),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4、护理(助产)专业,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可以在卫生部门注册,且获得国家承认的护理(助产)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5、医学检验专业,获检验技士以上职称,且获得国家承认的检验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6、医学影像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7、药学(中药学)专业,获药(中药)剂士以上职称,且获得国家承认的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8、会计专业,要求有会计证、年龄40周岁以下。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选调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考生可直接到县卫生局报名,每人收报名费80元。
2、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资格证及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办公室集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各专业的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低于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专业选调人数。
4、已报名的考生,请于12月7日至12月8日自行到县卫生局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会计专业为会计基础知识和财经法律法规),分数100分。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可在12月16日起到县卫生局查询。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按各专业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选调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以最高学历高者优先;最高学历仍相同,以职称高者优先;职称仍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出生年月日仍相同,重新组织一次笔试)。
(三)体检
12月20日组织选调对象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时,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2011年12月23日对确定为拟选调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有异议者经查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一次性递补选调人员。
(五)正式选调
公示无异议者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正式办理选调手续。同一专业选调单位在不同单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并列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以最高学历高者优先;最高学历仍相同,以职称高者优先;职称仍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优先挑选单位,调入人员享受调入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待遇。
2011年赣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