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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三放宽”

来源:新华网    作者:卢尧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新华社合肥11月19日专电(记者卢尧)记者从安徽省金融办获悉,为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中小企业、“三农”的作用,安徽省将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股权比例限制实行“三放宽”,全面提高其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经营管理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适当放宽经营范围。经所在地金融办或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审批同意,报省政府金融办核准后,可开展保险代理、信托代理、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新业务试点工作,拓宽金融服务范围。

  放宽业务经营区域。允许在市辖区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注册市的市辖区范围内发放小额贷款业务,但注册地所在区内的贷款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全部贷款余额的80%。

  适当放宽股权比例限制。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放宽为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本金总额的35%,主发起人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发起人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0%,公司其他发起人中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注册资本金总额的30%。

  安徽省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省政府考核金融机构的范围,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支持力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税收返还奖励、评先评优、政府奖励资金安排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与金融机构一视同仁,鼓励其做大做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户贷款,比照农村金融机构的奖补政策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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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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