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张平 记者刘青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南康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用广告误导消费者,南康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开发商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
11月4日,南康市工商局接到一名消费者的举报,反映南康中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国际家居板材城”房地产项目在广告中故意以低价来误导消费者。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设立的售楼中心进行检查。经调查,该房地产项目目前正处于预售阶段,现场的广告牌上载有“真情回馈1988元/平方米买商铺”、“为真情回馈广大客户8年来的支持与厚爱,凡购买商铺的客户均有机会以1988元/平方米超低价格购买”等文字内容,并且把文字“真情回馈”、“1988元/平方米买商铺”突出使用,而把文字“均有机会以1988元/平方米超低价格购买”作弱化处理,使得在实际的广告画面和广告牌的部分文字显而易见,部分文字细微隐约。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的规定。当日,该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张平 记者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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