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张魁 赖昌权 肖鸿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喂,我是金种子合作社。你要400公斤花菜?好的,我马上组织人采摘。”日前,正在蔬菜大棚地里指导生产的兴国县金种子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朝阳接到了从赣州某超市打来的电话,该超市当天需要采购花菜。张朝阳高兴地说:“经过有关部门的宣传,我社去年9月注册了‘碗中宝’商标。通过商标效应,我社的各种蔬菜成功实现了‘农超对接’,每公斤均价提高了0.3元以上,这得感谢我县有关部门对我们进行的商标品牌意识培训。”金种子合作社的成效是兴国县实施“一社一标”品牌工程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个缩影。
兴国县大力实施“一社一标”品牌战略工程,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自主创新,创立品牌。为使“一社一标”品牌工程更有成效,该县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有关单位职责和任务,大力宣传注册商标的作用和意义,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商标意识、品牌意识,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健全农产品生产追溯制度,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质量。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24家,已有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涉农商标58件,其中,省著名商标6件,市知名商标8件。通过商标保护,品牌效应已给全县合作社增加经济效益1200多万元。(张魁 赖昌权 肖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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