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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作者:肖建中、谢宗博、记者刘兴旺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8日
本报讯 肖建中、谢宗博、记者刘兴旺报道: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在省外消费性大型城市建立综合性省产品展示、销售平台和宣传推广省产品品牌的流通企业。据介绍,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建立综合性江西省产品展示销售平台且当年推介销售商品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省内流通企业,均可申请。财政将按企业展示、销售场地年租金(或相当于年租金)的30%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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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