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2日
信丰县大塘埠镇一男子刘某,曾经给刘某某担保借了1万元现金。10月30日,刘某打电话向刘某某催债,但刘某某没有接电话,后来还索性关机。刘某之后驱车前往刘某某家中,不料没讨到债,自己借来的车子还被对方给砸坏了。事发后,大塘埠派出所民警及时对此案进行了处置,经民警调解,刘某和刘某某最终达成协议:由刘某出600元医药费给刘某某,刘某所借车子的损失由刘某自己承担。
10月30日晚9时许,信丰县公安局大塘埠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辖区有人打架。接报后,该所民警前往现场,只见一人鼻子流血,旁边一辆汽车的挡风玻璃被砸坏了。民警经调查得知,被打人刘某曾经给刘某某担保借了1万元现金,后来刘某某还清了本金,但还有3000元利息未付。在刘某的多次追讨下,刘某某仍只付了600元利息,尚欠2400元,但约定在今年10月底付清全部欠款。事发当晚,刘某打电话给刘某某讨要这笔钱,但刘某某没接电话,刘某再打过去时,对方的手机关机了。刘某一时非常气愤,马上借朋友的小轿车,拉上朋友郑某一起驱车来到刘某某家。
当晚9时许,刘某和郑某到了刘某某家,当时刘某某正好在家,但双方没有说几句话就吵了起来,后来还打了起来。刘某打了刘某某的鼻子一拳,刘某某随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砖追打刘某,但被刘某某的妻子及郑某拦住。刘某某见打不着刘某,就拿起手中的砖砸了刘某开来的车子的挡风玻璃。郑某见状,马上拨打110报警求助。(刘平生 特约记者米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