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政府网 作者: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2日
日前,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制定我市公路客运里程票价的通知》,决定从11月1日起全市将执行新的汽车客运票价。这是依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汽车运价规定》、《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以及全省统一部署,继2004年集中定价,我市八年后再次统一核定价格。
新的公路客运里程票价,综合考虑了费改税、成品油价格变动和取消部分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的现状,各线路票价有降、有升、或保持不变。票价降低的更多体现在国道、省道的班线上,譬如赣州至南昌走国道的班线,中小型中级车由原每票98元,降至92元,下降6.1%;赣州至南昌走高速的班线,大中小型高一级车由原每票132元,降为129元,下降3.3%。同时,新票价还作出如下规定:各线路公布票价均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含春运期间),允许视市场状况自行下浮(确定下浮后,一个月不得变动,并报物价、交通部门备案);票价不分白班、夜班、加班,同一车型走同一线路票价相同;放宽儿童票身高标准,由原1.1米至1.4米,改为1.2米至1.5米,按票价折半收取;与毗邻省外对开的班线票价衔接,严格实行同线路同类型车辆同价;强调明码标价,除在车票正面须标明车型、车型分类(如座席大型普通)、票价、燃油附加费等项目外,还须在车站售票处和营运车辆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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