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7日
中新网10月2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保障性住房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指出,目前正在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了上述情况。 齐骥表示,正在实施当中的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但是只有房租占了收入的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提取公积金去缴纳。这个规定,在具体的执行当中,各地不完全一样。有的地方为了管理公积金方便,干脆就不分青红皂白,公积金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的租金,只允许个人提取公积金进行买房和房屋的维修。我们也正在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中新网房产频道据网络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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