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金市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
公开选招大学毕业生见习人员公告
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毕业生见习工作的通知》(瑞府办字【2011】40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1年大学毕业生见习创业基地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院根据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招大学毕业生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招的见习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公开选招大学生见习工作人员3名。专业要求如下: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者优先。
二、公开选招的对象、条件
对象:瑞金籍尚未就业的高校(包括本科、专科)应历届毕业生。
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10月26日
2、报名地点:瑞金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朱霞 联系电话:0797-2512989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经初审后填写《瑞金市大学毕业生见习申请表》,报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4)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四、见习待遇及时间
1、待遇:参照《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毕业生见习工作的通知》(瑞府办字【2011】401号),由财政发放800元/月,并由市劳动就业局为每位录用的见习人员购买200元/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它福利由我院另行规定。
2、见习时间:从2011年10月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
五、选招的方法和程序
公开选招由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考信息。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瑞金市电视台发布选招大学毕业生见习人员信息。
(二)选招方法和程序。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凡发现与公告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3、测试、考察。由本院实施测试、考察,确定入选对象。
4、公示。确定拟录用对象后,在本网站公示。
5、确定选招对象。由本院根据测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招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按相关权限办理见习岗位录用手续。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