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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仍待突破路障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娜仁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以其灵活、便捷的贷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市场空白,对于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改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逐步壮大,其发展前景和发展路径也日益引起关注。为深入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经营情况以及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笔者对阿拉善盟已开业的12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专题调查。

  截至2011年9月末,在阿拉善盟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12家,注册资本达5.7亿元;目前又有9家新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了自治区审核批准,注册资本达4亿元。

  小额贷款公司当前运营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

  第一,税赋重,盈利少。目前,贷款利息收入是小额贷款公司唯一盈利来源。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赋不是按金融机构利差来征收,而是按普通的工商企业来缴纳,税项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6%的营业税及附加。按照这个计算,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息收入有超过3%需要交税。这样的税率负担是比较重的。

  第二,潜在经营风险较大。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的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采用的多为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或较为宽松的抵押担保条件,尽管社会效应明显,办事效率高,但潜在的风险也较大。小额贷款公司容易因追求贷款规模的扩张和市场份额的增长而忽视资本占用和风险管控;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还没有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对客户的信用调查仅凭信贷员的日常了解,无法从正式正规渠道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和信贷风险进行有效甄别,因而难以有效控制风险;另外,由于不允许跨行政区域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控制上缺乏地域分散优势,难以应对可能的区域集中风险。

  第三,可持续性发展面临突出问题。一是融资能力差,后续资金短缺,制约扩大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即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获得融资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资本金小,融资规模难以扩大,限制了信贷放大效应。二是优惠政策环境欠佳,影响持续发展。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享受国家给予金融行业的支农、税收优惠政策等,均未有明确的规定,造成银行、税务等部门在对其放贷、征税过程中无法可依、无据可查,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如何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以下几个要点。第一,增强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对稳健、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尽快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适时准许增资扩股;允许抵押贷款和低风险资产转让,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银行融资比例,扩大信贷规模;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开展经工商局、金融办等部门严格审查下的一对一委托贷款业务;在赋税方面出台合理的优惠政策;纳入政府补偿基金范畴,考虑给予政策贴息或其他奖励。第二,加大业务创新步伐,扩展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能力。小额贷款公司应充分认识、发挥自身优势,在业务经营上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充分利用其他商业银行共有的客户信用体系,积极建立对农户信用等级评估,以约束和激励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第三,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角色。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者应强化利率风险意识,逐步确立利率预测和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预测和管理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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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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