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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110万老人享受多项优待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2日

    本报讯 (胡喆 记者刘燕)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老年优待政策,全市100多万老年人享受的优惠待遇越来越多。10月20日,记者采访市老龄办获悉,我市60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到乘车、就医等8个方面的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到13个方面的优惠待遇。

    据介绍,我市60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人优待证(绿色)在本市范围内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在市、县、乡公立医院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同时普通挂号费减半;免费参观各类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展览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进入旅游景区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景点,门票减半;白天到市、县、乡属影剧院观看电影或本市剧团的商业演出,票价减半;老年人对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获得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农村老年人不承担村内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劳务;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定期免费体检。

    而我市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除享受以上优惠待遇外,还可在本市范围内,凭居民身份证或者红色的老年人优待证享受下列待遇:进入旅游景区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景点,免购门票;在市、县、乡公立医院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同时享受“三免四减半”的优待;白天到市、县、乡属影剧院观看电影或者本市剧团的商业演出,票价全免;免费乘坐市、县城区公共汽车;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此外,我市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还可享受50元至500元不等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胡喆 记者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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