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李冬明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2日
10月20日,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定南、鄱阳、上高、上犹4个县被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每个县最多可获得2500万元的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用于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等绿色能源,以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和现代化。
此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指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生物质资源制取沼气的项目;生物质气化工程,指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等废弃生物质资源制取燃气的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工程,指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制成成型燃料的固化成型项目;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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