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张若斌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本报讯 三季度以来,部分中小银行在存贷款市场上的一些竞争性措施,引发监管层的注意。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上海银监局近期已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维护银行业良好竞争秩序的通知》,对于部分银行高息揽储、违规放贷、滥发信用卡的行为提出批评。
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也向记者表示,该协会正制定公约,将要求各银行实施自我约束。
由于存贷比吃紧,部分银行在三季度变相提高了存款利率。本报9月18日在《部分银行派礼包拉存款》一文中曾指出,有股份制银行已经开始向定期存款超过1万元的增量客户发放每万元20元的返点券。此后,其他媒体也报道,除了五大国有银行对存款未采取“存定期、送大礼”措施外,包括民生银行、渤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在内的多家股份制银行均对定期存款客户有一定的回馈。上海银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在近期的《通知》中要求,各银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对以现金奖励、赠送物品和报销费用等争揽存款行为,相关银行要立即制定措施予以整改纠正。《通知》还指出,各行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对于涉及商业银行的报道要及时澄清,并视情况及时通告有关部门寻求支持和帮助。
违规发放二套房贷则是另一个监管重点。建行某分行行长告诉记者:三季度该行略微收缩了信贷投放力度,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按照银监会要求,对住房贷款提出了“三成首付”的要求;但是一些中小股份制银行依然大肆发放二套房贷,并向房产中介提供高达1%的“业务返点费”,以争夺市场。对此,上海银监局要求,各银行要认真贯彻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等方面规定,特别要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相关监管要求,避免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过度竞争。对于支付房产中介营销费用的问题,各银行要通过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进行协调,推进形成相关同业公约或规定。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相关人士则向记者表示,该协会正积极推进《上海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及其他行业规范的修订和实施,持续开展银行业竞争态势调查,积极推进银团贷款市场发展,制定更多符合国际惯例和上海实际的市场竞争规则。对于违反行业规范的会员行,公会将通过行业劝勉、业内通报和公开谴责等方式履行行业自律职能。各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如发现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于核实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上海银监局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对此,有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对记者大叹苦经:上半年国内信贷总量增长迅猛,四大行在前期大项目方面抢得先机,中小银行相对处于弱势,因此进入下半年,中小银行确实存在后发“冲动”,为了年底的业绩表现,适当放松一些信贷标准也实属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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