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康市纪委办公室
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内(197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C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车辆驾驶证(军证必须转为地方证),且具有连续3年以上驾驶经历(2008年10月10日前取得驾驶证),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
3、南康户口,在市区居住;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热爱本职工作,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三、待遇
经公开选拔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
1300元(含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待遇1700元(含绩效工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籍本、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1年10月23日前到市纪委办公室报名。电话15970006686(曾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