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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间资本进村农信社改制提速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5日

【本文摘要】 日前,酝酿已久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终于出台。《意见》明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日前,酝酿已久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终于出台。《意见》明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这是首次将农信社改制提升到中央政策层面,对未来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无疑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策面促进农信社改制

  一地方银监局人士告诉记者,农信社改制的工作已经开展近十年时间了。此前一直由银监会指导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在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对农信社改制工作无疑是一个大大的利好。

  目前,东部地区农信社改制效果较为明显,西部地区改制暂时滞后。对此,该地方银监局人士坦承,西部地区农信社改制面临的困难较大,一方面,西部经济较为落后,农信社转制很难达到准入条件。另一方面,部分农信社管理层观念转变较慢,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信社转制工作及时推行。

  在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市场之后,农信社成为了农村惟一的金融机构。近几年,随着农信社改制逐步推行,村镇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的兴起,农信社“一家独大”的局面稍有改善,但是,农信社“垄断”的现实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改变,滞后的理念、较差的服务也常常遭人诟病。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是关键

  上述地方银监局人士认为,农信社形成  “垄断”并非一方之错。如果竞争者拥有足够的竞争力,那就不会形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了。“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

  《意见》提出,要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上述地方银监局人士表示,民间资本投资热情较高,但有时过于浮躁,希望能够多引进一些战略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今年7月,银监会制订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计划在三年内成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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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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