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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小额贷款公司生意红火 融资者需防信贷风险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袁文波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8日

    一方面银根紧缩后中小、微小企业融资难;另一方面是小额贷款生意火热,民间融资行为活跃。一些非法集资活动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方向发展。各种名目的贷款公司层出不穷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也误导了正常的融资渠道,而且还带来了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为防范信贷风险,兰州市金融办日前发出公告提醒广大借款人,民间融资谨防遭遇“李鬼”。

  今年年初以来,央行6次上调国家存款准备金率,银行信贷规模不断收紧,给中小、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带来较大的融资难度。“融资难”、“钱荒”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使得许多真正需要资金的人不得不把目光转向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中小型企业资金困局的同时,自身发展也呈现“井喷”式增长趋势。

  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根据其融资需求一般都具有“短、小、频、急”的特点,但在融资过程中由于缺乏抵押和担保无法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这是制约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在急用钱时,这些企业就想起了小额贷款公司。“最近每天能接到多个咨询贷款业务的电话,业务量同比也有所增加。”近日,记者在采访多家小贷公司时了解到。中企、大陆桥、美业等机构业务量增加不少,一机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年初开始,就经常有客户贷款,基本上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以办理短期贷款的最多。

  兰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7月底,兰州市共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9家,注册资本金9.95亿元,今年以来,共向中小企业放贷247笔,金额为2.31亿元,三农放贷538笔,金额为1.61亿元,其他放贷833笔,金额为2.39亿元。小额公司按照小额、分散、市场化的原则,架起了民间资本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桥梁,为民间资本投资运营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间融资谨防遇“李鬼”

  翻开报纸,现在天天能看到小额贷款公司的广告,有的时候还能收到一些与之有关的手机短信。随着民间融资行为的火爆,许多非法的“地下钱庄”也打着“正规小贷公司”旗号招摇撞骗,严重影响了小贷公司的名誉和形象。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个人在融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谨防“李鬼”。

  日前,家住城关区的刘女士就收到了这样的一条短信:“在本市为您提供正规借贷业务,年息百分之十,无抵押,当天发放,联系人王经理”。刘女士联系对方后,询问得知这并不是一家正规的小贷公司,而“联系人王经理”表示,无抵押贷款月息是10%以上,也不像“广告”上说的“年息百分之十”。不仅刘女士,很多市民也收到过类似的短信或传单,这就是那些打着“正规小贷公司”旗号的非法“地下钱庄”,俗称“高利贷”。为了解民间借贷的真实情况,记者以普通生意人的身份,电话咨询了一家民间借贷公司,对方表示,直接贷款无抵押的话利息很高的,周转十天半个月是可以的,如果长期用,一般生意人可能负担不起利息,不可能一下子赚那么多钱来还。

  据了解,由于银行的季度信贷额度控制的原因,银行出于盈利和风险的考虑,即使放贷也是大项目和大企业占得比较多,能给小企业的自然就少了。正因为如此,民间借贷升温明显。为规范民间借贷,拓宽中小企业、三农的融资渠道,针对当前这种现象,兰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特别提醒,当前我市经过省级相关部门审批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39家,并公布这39家公司名单及联系方式,除银行贷款渠道外,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这些小额贷款公司。

   最高利率是银行4倍  

  据兰州市金融办工作人员介绍,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过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工商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和甘肃银监局联合审批设立,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只限于经营贷款业务的公司,其主要从事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其注册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以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按照“小额、分散”原则,严格控制大额放贷,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30万元,发放给小额借款人贷款总额不低于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70%,其余30%资本金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的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4倍之间。

  面对相对高额的利息,为什么中小、微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会如此青睐小额贷款公司,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恰恰反映了现阶段的资金供求关系。在偏紧的货币政策与产能扩张的双重夹击下,中小企业遭遇资金短缺的考验,而小额贷款公司便开始“雪中送炭”。在当前银行信贷趋紧的环境下,这些小额贷款公司也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但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是“只贷不进”,在业务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本无法满足循环放贷,无钱可贷情况难免会出现,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对此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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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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