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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9月20日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9月25日至29日在赣州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冷新生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骆炳峰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玉元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火箭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选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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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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