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兼CEO法兰克·纽曼表示,深发展此次引进中国平安作为战略投资者,能够迅速提升银行的资本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取得更多的成功,有利于银行的长期健康发展。深发展未来与平安集团的潜在合作项目能够为该行的业务发展提供重要机遇。
6月12日,中国平安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平安将认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发展”)定向增发的至少3.70亿但不超过5.85亿股的新股。与此同时,中国平安将在不迟于2010年12月31日前收购目前深发展第一大股东新桥投资所持有的深发展16.76%的股份(增发前)。交易完成后,中国平安合计持有不超过深发展增发后总股本的30%,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上述两项交易还须获得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据公告显示,中国平安拟通过其控股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与深发展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以现金方式每股人民币18.26元(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认购该银行定向增发的不超过585,000,000股股份,锁定期3年,认购对价为不超过人民币106.83亿元,认购资金来源于平安人寿的自有资金以及负债期限20年以上的保险资金。此外,中国平安将于2010年年底前,以现金或股权的支付方式,受让目前深发展第一大股东新桥投资所持该银行520,414,439股股份,该股份占深发展增发前总股本的16.76%。若以现金方式支付,每股收购价格为人民币22元,总对价为人民币114.49亿元,收购资金为集团自有资金;若以股权方式支付,中国平安将向新桥投资发行299,088,758股H股作为对价(基于每1股中国平安H股换1.74股深发展的换股比例;中国平安以停牌前30个交易日的H股平均交易价格计算,深发展股份按每股人民币26元计算)。交易完成后,新桥投资成为中国平安集团的股东,持有中国平安H股约合299,088,758股,占中国平安总股份约4.1%(增发前)。在本次交易完成时及完成前的任何时点,平安集团及平安人寿将采取合法可行的措施,保证其持有的深发展股份不超过深发展当时已发行股份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