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9)》指出,我国应在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基础上,积极稳妥、适时地启动融资融券试点工作,做好市场交易出现异常时的应急预案。
报告中称,我国近期拟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已公布的业务试点规则中包括了一些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规定了融资融券交易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并要求投资者以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不得低于130%。在交易价格和金额方面规定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股票的最新成交价、单只股票融资融券的交易额不得超过该股票上市可流通量的25%,以限制投资者操纵股票价格。(来源:新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