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招聘>> 赣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正文内容

兴国县2011年公开选调农保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兴国县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5日

为加强兴国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力量,优化专业技术结构,确保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农保局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对象

兴国县全额拨款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岗位、名额及条件

 

岗位

专业

选调人数

年龄要求

性别要求

学历

备注

文秘

中文

1

35周岁以内

男性

本科

 

财务

会计

1

35周岁以内

男女不限

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有会计上岗证

业务人员

专业不限

3

35周岁以内

男女不限

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专业素质,热心农保事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兴国县全额拨款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报考,报考年龄计算到2011831日。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在兴国政府网、兴国电视台公开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195日至98

2、报名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劳动市场大楼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及在职在编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已婚人员计育情况证明(计育部门盖章),22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并交纳报名费150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99

5、领取准考证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中心。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假信息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1910日上午9:00-11:00。卷面总分100分,考试内容:文秘岗为公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财务岗为会计基础知识;业务岗为农保基础知识及社会保险法。根据所报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评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考察、体检、公示、录用。

1、考察。由兴国县公开选调农保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情况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

2、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差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和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如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3且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的不予录用),报县政府审批同意,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选调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

六、组织机构

成立兴国县公开选调农保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肖作信

成员:刘跃生 黄高培 刘 波 黄宇箭

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调工作在兴国县公开选调农保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兴国县公开选调农保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兴国县公开选调农保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0一一年九月一日

分享:

来源:兴国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