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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处置云南铬祸 曲靖被区域限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9月1日,在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环保部就云南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表态,并提出了全国铬渣处理的时间表。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从9月1日起将对曲靖市施行区域限批,即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

“这一决定很好,但姗姗来迟。”一位环保政策专家对记者表示,“此前环保部也曾多次施行区域限批,但往往不了了之。希望这次不只是做应景文章。但更有效的措施应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张力军指出,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不是偶然事件,危险废物不规范堆存、填埋、随意倾倒已成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重要来源。

因此,环保部到今年年底前,将以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电子废物要一并检查。

根据工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关闭。

张力军要求,各地应在12月底前,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并将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索赔、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

对此,绿色和平污染与防治项目主任马天杰表示,“这将有助于环保部门摸清全国危险废物污染现状。我们呼吁环保部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全国铬渣堆及其他污染场地情况及处置进度,便与公众参与、监督。”

在此次会议上,环保部明确了铬渣处理的时间表。

张立军表示,对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任务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处置完毕方可恢复生产;铬渣堆存场所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污染扩散。

“环保部为全国铬渣处置设置的这张全新时间表尤为重要,此举将极有助于避免铬渣治理中‘旧债未偿新债又欠’的局面。”马天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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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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