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自1日起,A股备受诟病的借壳上市开始实行明确标准。新规提高了借壳门槛,以遏制市场对垃圾股的炒作,同时又打开配套融资渠道,鼓励了优质资产的借壳上市。分析人士认为,新规将活跃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交易,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真正成功通过借壳而上市的企业大多符合新限定的规模。新规定下,壳资源对很多企业来讲依然诱人。
借壳上市标准与IPO接近
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对重组方的规模和盈利进行了限制。持续经营时间三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这样的标准与IPO“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已经十分接近。
如此一来,借壳上市难度加大,一些规模偏小、盈利能力很差的企业通过买壳跻身上市公司之列的梦想完全断送。
据介绍,借壳上市是成熟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境外成熟市场对借壳上市均不予禁止,对于借壳上市的界定也各不相同,例如,在香港市场借壳上市的主要判断标准是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后24个月内,向新控股股东购买的资产价值超过原资产的100%等;对于借壳上市的监管要求,通常是适用IPO标准和程序。
“新规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的监管理念和经验,结合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统筹平衡借壳上市与IPO的监管效率,为推进市场化退市机制改革预留了空间。”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