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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和应急通道改成停车场 业主停车也要收费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7日

物业公司将公共绿地和应急通道改造成停车场

小区业主停车也要收费?

  近日,有市民反映,赣州中心城区一些物业公司将小区公共绿地和应急通道私自改造成了停车场,并将划分的停车位出租给业主,此举遭到不少居民的反对。8月26日,有律师表示,小区公共绿地应属小区居民共有。

  记者在赣州市章江北大道一小区看到,该小区的应急通道和小区部分公共绿地被改造成了停车位,有些车位上已被标注上了车牌号码。据业主郭先生介绍,随着小区内购买私家车人数的增多,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今年突然在小区门口设立了门卡,同时,通知业主,如果想在小区内停车,必须缴纳一年100元钱出入门卡费,而如果要使用小区公共绿地和通道改造后的车位,每年还需缴纳800元的停车费。

  郭先生认为,小区内公共道路和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这些公共面积在房子出售时已公摊到了每户业主的房产面积里去了,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作为小区日常维护管理的物业公司没有权利私自改造小区内公共设施。目前,小区物业将停车位出租出去了以后,即使车位没有停放车辆,其他人也不能停,这无形中造成了资源浪费,有时甚至引发邻里之间的争吵。

  对此,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她解释道,在小区内划分停车位,是为更好地管理小区内的车辆,规范车辆的停放秩序,改变之前小区停车混乱的局面,同时,也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此外,对于小区内业主提出的不同意见,物业公司会认真考虑,并与业主协商解决。

  8月26日,记者采访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富明。他认为,物业公司是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服务公司,物业公司只能在业主委托的权限内对小区进行管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无权将小区绿地和公共通道改造成停车场谋求利益,因为公共绿地和公共通道属于小区居民共有。只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授权给物业公司,同时小区各个业主都同意的情况下,报请房产等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关的改造,但小区应急通道不能随意改动。因此,负责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操作属于违法行为,物业公司由此获取的利润应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记者廖祥云)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廖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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