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廖美锋 吴燕 记者刘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各位车主注意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可以申请报废更新补贴了。8月23日,记者从赣州市商务局获悉,我市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已全面启动,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申领。
即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期间,凡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 年,车长4.8米(含4.8米)、小于7.5 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1.1万元;凡今年内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1.8万元;凡今年内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1.8万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此补贴范围。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向市商务局提供申请材料,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服务受理窗口设在赣州南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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