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月谈 作者:吕立勤 马志刚 赵晓强 刘畅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多年来,地方政府和部门举债融资形式多样,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同时,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监管普遍不到位。面对“地方债”风险,我们既不能过分夸大,也不能忽视或回避潜在的问题。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只有尽早出手,积极防范,才能防患于未然。
债务之中藏隐患
多年来,地方政府和部门举债融资形式多样,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同时,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监管普遍不到位。这些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为债务风险隐患提供了温床。数年累计形成的10.7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究竟存在哪些隐患?
从制度和管理上看:
一是各地举债融资渠道和方式不一,且多头举债、举债程序不透明。大多数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变相举债,也有一些是由政府机构违规提供担保获得债务资金,还有的是政府部门和单位直接举借债务。在国务院要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之后,仍有一些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违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举借债务提供担保。
二是目前除地方政府债券和各种财政转贷外,大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和监督,相关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另据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底,省级政府中,有7个未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8个未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14个未建立政府性债务还贷准备金制度,24个未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市级和县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更为突出。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债务规模底数不清、偿债责任未落实等问题。
三是部分单位违规取得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主要是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以虚假或不合法的抵(质)押物、高估抵押物价值等方式取得债务资金;一些地方和单位将债务资金违规投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或用于修建楼堂馆所;部分单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将债务资金投向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等。
从债务余额结构看:
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比例过高,部分地区偿债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在债务资金来源方面,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79.01%。在资金偿还来源方面,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约占全部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24%。
二是局部地区和领域偿债能力弱。从地区看,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已高于100%,突破安全警戒线;有22个市级政府和20个县级政府由于偿债能力不足,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借新还旧率超过20%;还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逾期债务,有4个市级政府和23个县级政府逾期债务率超过了10%。
从领域看,部分地区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医院债务规模和偿债压力较大。其中,全国高速公路的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借新还旧率达54.64%;387所高校和230家医院2010年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超过50%,还有部分高校和医院存在债务逾期现象。
三是部分政府性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由于一些地方举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的资金投向未落实,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还有部分因担心银根紧缩而为项目超前融资,结果导致大量资金闲置甚至是浪费。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的金额为1.1万亿元。2010年为此由财政资金支付利息67.74亿元。
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看:
一是公司数量多。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融资平台公司6576家,其中,有3个省级、29个市级、44个县级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均达10家以上。从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看,以政府建设项目融资功能为主的有3234家,兼有政府项目融资和投资建设功能的有1173家,还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有2169家。
二是债务规模大。2010年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余额49710.68亿元,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6.38%,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1375.2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8143.71亿元、其他相关债务10191.68亿元,分别占63.12%、16.38%、20.50%。
从层级看,省级8826.67亿元、市级26845.75亿元、县级14038.26亿元,分别占17.76%、54%和28.24%。从债务偿还看,有358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1059.71亿元,借新还旧率平均为55.20%;有148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逾期债务,逾期债务率平均为16.26%。
三是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审计发现,有1033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地方政府和部门违规注资、抽走资本等问题,有26.37%共计1734家融资平台公司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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