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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名称被指含误导性 购买需仔细阅读说明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9日

  投资有风险,看似稳健的银行理财产品也是如此。只有保本又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才是绝对安全的,而这种产品在市场中绝对是凤毛麟角。

  目前,占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份额最大的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值得注意的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收益一般由市场所决定,风险也完全由投资者个人独自承担。银行既不保证收益,也不承担风险。

  不过,记者却发现,目前市场上一些银行使用“稳得利”、“安心得利”、“安享回报”等词语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命名。然而仔细阅读这些产品的说明书后不难发现,许多银行都写出了以下条款“本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事实上,银监会曾多次强调,理财产品(计划)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尤其是商业银行在为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计划)命名时,应避免使用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

  而这类自称“稳得收益”的理财产品,实际运行情况又怎样呢?据了解,某国有大型银行在2007年曾发行了一款名为“本利丰”的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宣传彩页上曾注明“预期年收益率高达4%-15%,上不封顶”,然而产品运行近一年后,净值只剩77.3670(该产品净值以100为单位),亏损幅度高达近23%。有投资者质疑,既然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就有可能使投资者损失收益甚至本金,但却自称“稳得收益”,存在误导公众的嫌疑。

  专业人士表示,投资者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与银行打交道,就会因为与某家银行比较熟悉而产生信任。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这种信任也应用于此,听完客户经理介绍并不会产生任何怀疑,通常也不会细读产品说明书,为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研究员太雷建议投资者,一定要保持理性投资的心态,自己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不要被银行的宣传口号所迷惑。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孟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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