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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账户银行卡 避免成为金融诈骗的“替罪羊”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3日

  身份证不借他人 管好账户或银行

  避免成为金融诈骗的“替罪羊”

  继我市诚信经商宣传月宣传活动启动后,11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举行打击洗钱宣传活动。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坚决打击洗钱不法活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洗钱是人类社会的“毒瘤”,使资金游离于监管之外。中国的反洗钱工作虽然起步晚,但是进展快,在反洗钱的法制建设、机构设置、监管体系、案件查处以及协同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国设立了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金融情报的收集、分析和移送工作,形成了全国监测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反洗钱资金检测,并且与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联合参加反洗钱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说:“反洗钱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涉及多个领域,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配合。市民应当自觉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账户等为他人办理金融业务,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不要为洗钱提供便利,避免因协助洗钱而触犯法律。市民在办理金融业务时,应主动配合反洗钱工作。”同时,工作人员还建议市民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要谨防电话诈骗。”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我国一些地区出现了多起以“警察查洗钱”为名的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冒充“反洗钱中心”的工作人员,套取银行账号及密码,对市民进行诈骗。

  不要把身份证租借给别人,因为存在洗钱风险。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亲属、朋友或其他亲人的身份证开立多个银行账户或办理银行卡,用来完成复杂的转账、汇款或提现,使身份证本人成为金融诈骗的“替罪羊”。

  不要出租账户或银行卡。账户或银行卡是个人进行金融交易的凭证,出租或借给他人,有可能被用于洗钱。

  一经案发,账户和银行卡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况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帮助他人处理犯罪所得也会触犯刑法。根据《刑法》规定,明知他人的钱财是犯罪所得,还帮其转移、转换、提供账户或处理钱财,应被判洗钱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李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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