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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宽限期内出险 客户仍可获全额赔付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3日

    保险问答:

问:我购买了一份人身险保单,每年都按时缴纳续期保费,但今年缴费期前后,因为在外地出差,我忘了及时缴费。过缴费日一个月后,我又不巧出险了,能理赔吗?

答:你好,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客户若未能按时缴费,可享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依然存在。因此,如果在宽限期内出险,您依然可以获得赔付,但一般要扣掉所欠交的保险费。

案例演示:

2008年9月和12月,吴某在太平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先后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寿险和一份意外险,保额共计11.5万元。2011年2月,吴某在自家房顶上修理烟囱时不慎从房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客户家属报案后,太平人寿服务人员立刻进行了核查,发现吴某所购买的意外险保单本年度未能按时缴费,但该保单仍在宽限期内。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客户吴某的保险合同在宽限期内效力并没有终止,在办理完一定手续后,仍可获得赔付。因此,太平人寿受理了吴某家属的报案。

经过常规的调查取证和内部流程,吴某家属很快拿到了太平人寿全额支付的保险理赔金11.5万元。

太平人寿专家提醒:

“宽限期”是《保险法》人性化的体现。客户若未能按时缴费,可享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依然存在,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会继续有效。

若超过宽限期后仍未缴费,保单效力便会中止,此时客户不受保险合同的保障。但2年以内,客户可对失效的保单提出复效申请,在办理一系列复效手续后,保单效力恢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逾2年以上未缴费者,保险合同彻底失效。

由此可见,广大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应该做好保单的管理工作,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保证保单的效力。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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