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史甲英 黄振文 曾艳华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0日
今年以来,我市食品类价格过快上涨,导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上升。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受到较大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决定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对中心城区(含赣州开发区)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这次临时价格补贴的范围是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开发区)辖区内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补贴时间为从今年1月到6月共6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共120元,将由民政部门组织发放。
据了解,这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启用价格调节基金389.232万元,将惠及困难群体324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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