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刘乐亮 记者刘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日前,记者从赣州市财政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70项公共财政政策和我市民生工程100件实事,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市财政近日下达了今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市级补助资金707万元,全市共104405人受益。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章贡区、赣州开发区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30元;其余17个县(市)由每人每月245元以上提高到300元以上,具体标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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