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5日
合同未到期 房东拒退押金
租客砸坏店铺后消失
8月12日,赣州开发区陈先生向赣州晚报反映,安徽一男子租了他的店铺,因合同未到期要退租,他拒退押金,没想到店面被砸坏,而租客也随后消失。
当日,记者来到陈先生位于赣州开发区金丰路一小区前的店铺。只见店内的货架被折断,地上的一些瓷板被砸出了几个洞或有的干脆被掀翻,部分墙面被砸得凹凸不平,吊顶也被砸掉一大块。陈先生表示,更让他感到气愤的是,卫生间里的洗手盆和蹲便器也被砸碎。陈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6月,他把店铺租给了一名自称来自安徽的刘某做生意。应刘某的要求,双方当时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约定每月25日交房租,并交了3000元的押金给陈先生。今年7月25日,陈先生打电话向刘某催要当月租金,刘某以货款没到,不太想做这行生意了,需要再考虑等为由,要陈先生先缓一缓。8月5日,刘某表示不想再继续承租,希望退回押金,陈先生表示两人之前签订了合同,刘某先违约,押金就不能退,并告知刘某店铺内可以将能拆的东西拆走,不能拆的就算了,并允许刘某转让店铺,而自己也在网上发了转让帖子。10日,陈先生拨打刘某的电话,对方没接电话。随后,陈先生前往店铺查看,只见店门紧锁,打开一看,才发现店铺里面已遭破坏。次日,陈先生再次拨打刘某的手机,对方却关机了。陈先生表示,他和刘某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手机,现在对方关机,他也没办法找到刘某了。
12日,记者咨询了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的江国信律师。江国信律师建议陈先生去报警,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核实损失的财产,并证实租客违约。同时,他提醒,房屋出租时应核对好对方的身份证等重要信息。(记者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