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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违规毁林千余亩建别墅 回应称无关我事

来源:新快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2日

 

粤水电违规毁林千余亩建别墅 回应称无关我事

粤水电违规毁林千余亩建别墅,图中人物为粤水电董事长、经济师黄迪领(腾讯财经配图)

新快报讯 针对公司“在绥芬河毁林建别墅群”、“刻意隐瞒关联企业”等报道,粤水电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只是承接了当地的一个旧城改造项目,并非建设业主。目前,该项目已停工,对公司影响相对较小。

粤水电称,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也从未在任何时候及地方以任何形式开发或参与开发过房地产项目。绥芬河市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是经黑龙江省发改委“黑发改投资[2009]15号文”批准立项的一个旧城改造项目,公司为该项目(一期)(即“新都绥园”)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方和工程的融资方,即公司以BT形式承接了“新都绥园”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业务,但并非该项目的建设业主。

公告指出,粤水电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与项目业主方的协议约定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从未超出自己的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参与项目开发中如征地拆迁等其他事务,公司从未组织砍伐队为“新都绥园”项目开发而大规模砍伐林木。

同时,粤水电称,公司并不知悉控股股东广东水电集团与报道所指创丰源公司之间的股权收购与转让事项,由于项目是公开招标获得,作价公允,不存在转移利润情形。

公司表示,8月9日接到项目业主方关于绥芬河市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口头停工通知。截至2011年7月31日,公司支付给该项目业主履约保证金余额5000万元,累计完成该项目工程产值1757.90万元,累计确认收入1540.24万元。不过,由于项目业主方提供了142428.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反担保,项目停工给公司的影响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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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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