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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0日

    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案件调查是每个公民和机构的义务。为更好地履行这一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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