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中国银监会日前宣布,银监会决定对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的8家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及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挪用短期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和其他方面的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北京银行等2家机构将给予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涉及中国海运(集团)公司挪用贷款资金申购新股的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等6家银行驻上海部分分支机构罚款、暂停部分业务和拟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的处罚。
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以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建设核电站为由,累计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等商业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共计51笔,金额23.66亿元。经查,在全部贷款中,有87.32%的银行信贷资金被企业挪用,其中6.12亿元被划入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房地产企业,1.32亿元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和其他方面。
2006年6月以来,招商银行上海东大名支行等6家银行向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发放2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中至少24亿元被中国海运(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划至证券经营机构用于申购新股。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护银行业广大存款人利益是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最根本职责,银监会一贯遵循审慎监管原则。对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责任人作出处理,最根本的目的是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切实加强信贷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完善风险控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确保我国银行业的稳健、高效、安全运行,为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这位负责人强调,虽然信贷资金被企业违规挪用进入股市只是极个别现象,但银行业必须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必须坚持“银货两讫”的古训和“知悉你的客户”、“知悉你客户的业务活动”等国际良好做法,严格做好“三查”,尤其是贷时发放拨付的审查和贷后的跟踪检查。在我国当前的信用文化背景下,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需要企业及企业主管单位的配合和监管,更需要资本市场的良好监管。同时,银监会将始终不渝地致力于制度办法建设,从根本上深化改革,革除弊病。
此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违规挪用银行贷款的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和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进一步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