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8月2日,记者从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获悉,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强化货运车辆源头管理,针对部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产生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日前,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将开展改型改造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即日起,对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车辆一律责令其先恢复原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改型改造车辆,执勤民警将按照车辆行驶证上标注的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内容与车辆进行核对,初步确认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将保留录像或照相取证资料,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经交警部门核查车辆已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可凭《已恢复原状处理通知书》以及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卡(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到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